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

日期: 2013-03-29

    为规范房屋登记行为,维护房屋交易安全,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杭州市实际,杭州市制定了《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》,经2013116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于2013228公布,自201341起施行。办法共八章六十四条,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记,所称房屋登记,包括所有权登记、抵押权登记、地役权登记、预告登记和其他登记。